
提到救护车和急救人员,大家第一反应都是「救命英雄」。在爱尔兰,每天守护大家生命安全的急救员有几千人。
但你敢信吗?负责监管这些急救员的官方机构,手里几乎没有实质性的惩戒权。
最近,爱尔兰院前紧急护理委员会(PHECC)的负责人 Richard Lodge 在议会卫生委员会的听证上,直接抖出了一件让人捏一把汗的事:支撑他们监管工作的法律早就落伍了,甚至对公众安全构成了「不可接受的风险」。
堂堂监管机构,居然是个「纸老虎」?
很多人以为,监管机构发现有人违规或者不合格,直接停职、吊销资格不就完了?
真相有点难看:PHECC 根本没这个权力。
目前,爱尔兰登记在册的急救从业人员大约 7000 人,其中略少于 2500 人由国家救护车服务调配。但如果某个急救员在工作中出了严重纰漏,PHECC 能做什么呢?
劝告一下;训斥几句;发个谴责声明。
就这。
它既不能在执业资格上加限制条件,也不能停职,更不能把人从注册名册上除名。有些时候,监管机构甚至得靠雇主或服务提供机构去约束员工的执业范围。
法律跟不上行业,「急救员」头衔也没护住
PHECC 说,现在这套法律不只是惩戒手段不够,还跟不上行业的变化。比如这些年兴起的社区急救护理,老法律里根本找不到对应的规范。
更麻烦的是,「急救员(paramedic)」和「高级急救员(advanced paramedic)」这些专业头衔,在法律上也缺一层保护。
为了补上这些窟窿,PHECC 正式呼吁政府通过一部全新的《院前紧急护理监管法案》,重点干几件事:
一是加大惩戒力度,出了问题要能停职、能从名册上除名;二是保护专业头衔,不能让谁都能自称急救员;三是把注册管理和治理架构现代化,让名册更灵活。
喊了十几年,这次能不能推得动?
其实,PHECC 向卫生部反映修法的必要性,已经超过十年。这次它把话直接说到了议会卫生联合委员会:希望把这部新法案列为紧急优先事项。
对普通人来说,这意味着在现行制度下,如果你对急救服务有意见,监管机构能做的其实有限,真正限制执业的动作往往要等雇主出手。新法要是过了,这套流程才会变。
需要说清楚的是,目前这还只是监管机构提出的立法诉求,新法并没有生效。政府推不推、最后给多大权力,都还是未知数。
毕竟,急救事关每个人的生命安全,监管跟得上,大家出门在外心里才能更踏实,你说对吧?

